荷兰注册子公司详解介绍

★注册子公司 ★

子公司dochter bv是外国企业在荷兰组建分支机构的常见形式之一,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形式,中国母公司与荷兰子公司组成同一法人的统一经营 实体,中国母公司可以派遣总经理或者授权人在荷兰设立,权力集中。荷兰子公司有独立经营能力,在经济上和组织上是独立的,但任何情况下都隶属于中国母公司。

荷兰注册子公司详解介绍

注册子公司的基本要求

●注册材料:在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材料的基础上,母公司还需 要准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授权书双认证文件,母 公司和其它股东可以亲自参加公证或者授权签字。
●注册资金: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现为1欧元,可以先注册好公司,然后银行开户开好之后把注册资金打到公司账户。股东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,个人财产排除在公司债务之外。虽然注册资本可以是1欧元,但是为了后续顺利派遣员工到荷兰工作,母公司一般会选择更高的注册资本。
●人员设置:中国母公司授权任命荷兰子公司的总经理,至少要任命一个总经理。股东为中国母公司。这个被授权的总经理被派往荷兰工作,拿的是高技术移民签证。目前来荷兰的投资移民基本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的。被授权的总经理顺利拿到荷兰的居留卡是一次性5年的居留卡。

注册子公司的优点和缺点

●优点:注册成功率大,母公司可以派员工到荷兰工作,顺带实现员工的荷兰移民。注册资金由母公司直接注入,利于国内企业推广海外形象,利于国内企业实行海外并购。
●缺点:责任义务必须由公司承担,很多时候母公司必须负责子公司的债务。注册手续相对复杂,子公司必须在荷兰境内报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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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子公司的基本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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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特别注意事项 ★

  1. 由于中国工商局在2014年取消年检制度并改版中国企业营业执照格式,国内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双认证手续出现相应调整,正确的双认证材料对子公司的注册非常重要。
  2. 由于外国人在荷兰经营工作,将会涉及合法工作权的问题,在建立公司的考量与荷兰本地人士依然有很大差别。由于中荷文化和体制差异,书面文字材料的相互认可度绝不仅仅是翻译的问题。实际注册过程中,对荷兰法律税务、中国外汇管制、个人和企业境外投资的中国政策等的熟悉程度,以及对突发情况的解决,都会对快捷合法的在荷兰注册公司产生影响。
  3. 如果中国母公司注册子公司后,不考虑派人员长期到荷兰主持工作,而是请荷兰当地人负责,那么不牵涉到移民的问题。但是如果母公司考虑以后派人员长期到荷兰工作(连续超过3个月为长期),那么母公司需要考虑外派人员的居留问题。这样的外派人员一般是高技术移民居留,那么即使公司的初衷是做开拓业务,但是实际上也牵涉到了荷兰投资移民。荷兰投资移民也是我们公司的业务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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